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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安徽师范大学校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

时间:2018-12-03 编辑:社会合作处管理员

 

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校友分会:

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安徽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》以及学校对于做好校友会工作的要求,经请示,民政部门同意安徽师范大学校友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,进行换届工作。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时间

11月28日(周三)上午9:00,会期半天。

二、会议地点

花津校区理科大楼一楼报告厅。

三、参会人员

1. 第一届校友会负责人;

2. 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;

3. 省内会员代表;

4. 特邀嘉宾。

四、主要议程

1.报告上届校友会理事会工作;

2.通过《安徽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(修订草案)》;

3.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。

五、会议要求

1.换届工作是校友会建设发展中的大事,也是为了更好服务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。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,各部门、各学院分会要高度重视,按推荐名单组织好会员代表参会,按照统一要求,确保完成本次会议的各项任务和议程。

2.全体会员代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积极参加大会活动,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和职责,正确行使代表权利。

3.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,提前10分钟入场。自带水杯。

4.请各部门、各学院将参会人员统计表电子版于11月27日中午12:00前发送至联系人待办事宜,联系人:张海兵,电话:5910898。

特此通知。

           安徽师范大学校友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1月26日